東弘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呂江倍紅)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公告日期
20250508 
處分日期
20250318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1134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 
違反法規內容
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危險性機械或設備之操作人員,未僱用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之合格人員充任之。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盧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