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鈺婷即立鋼工程行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高雄市
- 公告日期
- 20250116
- 處分日期
- 20241101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3720076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
違反事項
對所僱勞工於橫隔兩地之通行時,未設置扶手、踏板、梯等適當之通行設備;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致使所僱勞工發生重大職業災害。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對所僱勞工於橫隔兩地之通行時,未設置扶手、踏板、梯等適當之通行設備;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致使所僱勞工發生重大職業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