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裁罰
選單
裁罰
沐樂居有限公司(黃宥螢)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250505
處分日期
20250320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1460579581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3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第4款、第5款、第6款、第7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3款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為預防勞工於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致遭受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未採取相關暴力預防措施,作成執行紀錄並留存三年。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