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藝文創作人員職業工會(薄懷武)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250305 
處分日期
20250117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1361187321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依法給付給勞工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