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立埔里國民中學(脈樹・塔給鹿敦)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南投縣 
公告日期
20200629 
處分日期
20200629 
處分字號
府社勞資字第1090151869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 

違反事項

前項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勞工向雇主申請其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時,雇主不得拒絕。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