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徽機械有限公司(羅至仁)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250610
- 處分日期
- 20250325
- 處分字號
- B114021033
- 違法法規法條
-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10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10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9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6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桌上用研磨機及床式研磨機使用之護罩,應以設置舌板或其他方法,使研磨之必要部分之研磨輪周邊與護罩間之間隙可調整在十毫米以下。;桌上用研磨機或床式研磨機,應具有可調整研磨輪與工作物支架之間隙在三毫米以下之工作物支架。;研磨機之研磨輪,應設置護罩,並具有第九十六條至第一百零四條所定之性能。;對於金屬、塑膠等加工用之圓盤鋸應設置鋸齒接觸預防裝置。;雇主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應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