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美紙業股份有限公司(陳峙良)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240408
- 處分日期
- 20240217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13004054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6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從事電氣工作之勞工,應使其使用電工安全帽、絕緣防護具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器具。;雇主對於六百伏特以下之電氣設備前方,至少應有八十公分以上之水平工作空間但於低壓帶電體前方,可能有檢修、調整、維護之活線作業時,不得低於下表規定:。;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應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 公司名稱
- 錦美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榮工北路10號
- 公司狀態
- 核准設立
- 營業項目
- 其他紙張製造,其他瓦楞紙板及紙容器製造,其他未分類紙製品製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