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亞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張云綺)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191111
- 處分日期
- 20190924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8024002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30條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84條第2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五、應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六、…。;雇主對於鑽孔機、截角機等旋轉刃具作業,勞工手指有觸及之虞者,應明確告知並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雇主對於壓力容器之安全閥及其他附屬品,應依下列規定管理:一、…。三、壓力表之刻度板上,應明顯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之位置。;雇主對於勞動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應使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下列事項:一、…。十二、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應採將貨叉等放置於地面,並將原動機熄火、制動。十三、…。;雇主對電焊作業使用之焊接柄,應有相當之絕緣耐力及耐熱性。;使用座式操作之堆高機,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二、配衡型堆高機及側舉型堆高機之駕駛座,應配置防止車輛傾倒時,駕駛者被堆高機壓傷之安全帶、護欄或其他防護設施。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 公司名稱
- 宏亞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20樓之6
- 公司狀態
- 營業項目
- 糖果餅乾零售,其他巧克力及糖果製造,其他巧克力及糖果製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