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信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于順發)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250407 
處分日期
20250217 
處分字號
114年府勞檢字1140036254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基法第80條 
違反法規內容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罰鍰金額
3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