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宗雲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高雄市 
公告日期
20250409 
處分日期
20250225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14314517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6條 

違反事項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罰鍰金額
6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