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鴻發即安佳瓦斯分裝場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公告日期
- 20180605
- 處分日期
- 2018030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72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88條第1項、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第54條、第57條、第6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存有可燃性氣體,致有引起爆炸,火災之虞之瓦斯分裝台工作場所,未有去除靜電等必要設施;對於可燃性氣體之高壓氣體設備之瓦斯分裝台工作場所使用之電器設備,未有適應其設置場所及該氣體種類之防爆性能構造;對於設置於地盤上之液化石油氣儲槽及其支柱,未以不燃性絕熱材料被覆等構築之耐熱性構造或於距離該儲槽及其支柱之外面5公尺以上之處所應設置可操作之冷卻撒水設備或其他冷卻裝置(雖已設置冷卻撒水設備,但檢測時發現故障未有作用);對於可燃性氣體之製造設備中,有氣體漏洩致積滯之虞之瓦斯分裝台工作場所,未設可探測該漏洩氣體,且自動發出警報之氣體漏洩檢知警報設備(雖已設置氣體漏洩檢知警報設備,但檢測時發現故障未有作用)。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