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協工業社(陳玉棋)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250109 
處分日期
20241125 
處分字號
113年府勞檢字113033211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1項0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1項0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104條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粉塵危害預防標準第02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062條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第04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043條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可燃性氣體、有毒性氣體及氧氣之鋼瓶,應分開貯存。;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桌上用研磨機及床式研磨機使用之護罩,應以設置舌板或其他方法,使研磨之必要部分之研磨輪周邊與護罩間之間隙可調整在10毫米以下。;雇主對於勞工有暴露於高溫、低溫、非游離輻射線、生物病原體、有害氣體、蒸氣、粉塵或其他有害物之虞者,應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雇主僱用勞工從事粉塵作業時,應指定粉塵作業主管,從事監督作業。;吊鉤應設置防止吊掛用鋼索等脫落之阻擋裝置。;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應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