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乘客運有限公司(陳順祿)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新竹縣
- 公告日期
- 20251111
- 處分日期
- 20251002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資字1140042372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9條;勞動基準法第70條
違反事項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延長勞工工作時間;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雇主僱用勞工30人以上,未訂立工作規則核備並公開揭示
- 罰鍰金額
- 80000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