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泊澔即池鴻工程行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公告日期
- 20230209
- 處分日期
- 20221108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10206419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45條第2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未能與結構體連接之施工架,應以斜撐材或其他相關設施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