玴偉水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公告日期
- 20170420
- 處分日期
- 20170208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0854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缺氧症預防規則第4條、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使勞工從事缺氧危險作業時,未置備測定空氣中氧氣濃度之必要測定儀器,並採取隨時可確認空氣中氧氣濃度,未設置缺氧作業主管。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使勞工從事缺氧危險作業時,未置備測定空氣中氧氣濃度之必要測定儀器,並採取隨時可確認空氣中氧氣濃度,未設置缺氧作業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