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裁罰
選單
裁罰
聯揚工程有限公司(葉治汶)
主管機關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
公告日期
20250318
處分日期
20250317
處分字號
中環字第1140005863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
違反法規內容
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機械或設備之操作人員,雇主應僱用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之合格人員充任之。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