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勇志即勇成餐坊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250707 
處分日期
20250509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1460049491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 

違反事項

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或未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未發給工資

罰鍰金額
6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