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高雄市徐主任課後教育協會(陳其瑩)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高雄市
- 公告日期
- 20251114
- 處分日期
- 20251028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4721775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
違反事項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時,雇主應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時,雇主應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