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吉工程有限公司(陳文輝)

主管機關
台中市 
公告日期
20250410 
處分日期
20250325 
處分字號
府授勞檢字第1140076074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五、其他為防止職業災害之必要事項。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