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130331 
處分日期
20130110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02300113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9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24條 
違反法規內容
以定期契約雇用勞工從事繼續性工作;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