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仁傑(即傑霖企業社)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190308 
處分日期
20190122 
處分字號
108年府勞檢字10703056081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基法第35條 

違反事項

繼續工作四小時未給與至少三十分鐘之休息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