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達海運股份有限公司(林宏年)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公告日期
- 20250805
- 處分日期
- 20250620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953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
違反事項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死亡職業災害,雇主應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死亡職業災害,雇主應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