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達海運股份有限公司(林宏年)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公告日期
20250805 
處分日期
20250620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2953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 

違反事項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死亡職業災害,雇主應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