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佳即星光大道企業社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屏東縣
- 公告日期
- 20240705
- 處分日期
- 20240618
- 處分字號
- 屏府勞動資字第11300249910,1130024991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罰鍰金額
- 40000
- 備註說明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