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禾寵物生活館

主管機關
高雄市 
公告日期
20151112 
處分日期
20150820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04364011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24條 
違反法規內容
未達基本工資;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