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福股份有限公司_羅智先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240108 
處分日期
20231128 
處分字號
112年府勞檢字11203141031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基法第32條第1項 

違反事項

延長工作時間未經勞資會議同意

罰鍰金額
55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