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松榮製藥廠有限公司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高雄市
- 公告日期
- 20190820
- 處分日期
- 20190314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8704796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3款
違反事項
使勞工從事中藥濃縮作業(製程熱源100℃蒸氣),有接觸熱交換器設備之高溫熱表面引起灼燙傷之虞,未設置警示標誌、適當之隔熱等必要之安全設施。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使勞工從事中藥濃縮作業(製程熱源100℃蒸氣),有接觸熱交換器設備之高溫熱表面引起灼燙傷之虞,未設置警示標誌、適當之隔熱等必要之安全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