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宏工程行(鄭敏郎)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 
公告日期
20241001 
處分日期
20240501 
處分字號
南環字第1130013357號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 

違反事項

作業場所高度逾二公尺之開口,未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高差逾1.5公尺,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設備。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