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桃園總醫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240710
- 處分日期
- 20240510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130127617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第7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1條第1項
違反事項
勞工於保護期間,雇主應使從事勞工健康服務醫護人員與其面談,並提供健康指導及管理。?;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雇主應對有母性健康危害之虞之工作,採取危害評估、控制及分級管理措施;對於妊娠中或分娩後未滿一年之女性勞工,應依醫師適性評估建議,採取工作調整或更換等健康保護措施,並留存紀錄。?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