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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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
林靜芸即聯合整形外科診所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250305
處分日期
20250123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1460500301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
違反法規內容
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未發給工資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