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綠色和平基金會(張維修)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250505 
處分日期
20250307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1460000421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 
違反法規內容
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勞工延長工時;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罰鍰金額
4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