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芃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范德祿)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170510
- 處分日期
- 20170301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6004662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7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7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8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堆高機應於其左右各設一個方向指示器。但最高時速未達二十公里之堆高機,其操控方向盤之中心至堆高機最外側未達六十五公分,且機內無駕駛座者,得免設方向指示器。;堆高機應設置前照燈及後照燈。;堆高機應設置後扶架。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 公司名稱
- 利芃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
- 臺北市北投區文林北路220號2樓
- 公司狀態
- 營業項目
- 未分類其他塑膠製品製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