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悅國際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公告日期
20161014 
處分日期
20160830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5020309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第83條、第95條、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1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馬達之轉軸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有護罩等設備;風扇機之葉片,未設護網等設備;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2樓出入口門,未設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小型鍋爐之壓力表,未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之位置。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