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福股份有限公司(羅智先)

主管機關
嘉義市 
公告日期
20250425 
處分日期
20250319 
處分字號
府社勞字第1141552893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基法第32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未經工會同意使勞工延長工作時間。 
罰鍰金額
8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