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台灣電子檢驗中心(李海青)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161010 
處分日期
20160913 
處分字號
105年府勞檢字1050221702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基法第34條第2項 

違反事項

晝夜輪班制更換工作班次未依規定給予休息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