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春營造有限公司(謝孟臻)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高雄市
- 公告日期
- 20240711
- 處分日期
- 20240521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3709001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惟未設置協議組織,對於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從事鋼筋吊掛作業,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採積極具體之「連繫與調整」作為,要求承攬人對於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從事吊掛作業之勞工,應僱用曾受吊掛作業訓練合格者擔任,並使其與起重機具操作者確認指揮手勢,引導起重機具吊升荷物及水平運行;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復未積極指導及協助承攬人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