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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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
財團法人台北清真寺基金會(馬超彥)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160526
處分日期
20151207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4361747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16條第3項;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未依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或未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