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怡雯即嘉良企業社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公告日期
20151012 
處分日期
20150914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40203170號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及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從事塑膠材質採光浪板更換烤漆板作業時,未指派專人督導,於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作業時,事先規劃安全通道,且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於屋頂塑膠材質採光浪板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亦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使勞工正確戴用,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規定,致發生同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