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醫療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公告日期
- 20180316
- 處分日期
- 20180108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420986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2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2款。
違反事項
使勞工從事輪班、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等作業,未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2第1項之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作成執行紀錄並留存三年。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