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膳空廚股份有限公司(葉菊蘭)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180510
- 處分日期
- 20180331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074684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9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18條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應於明顯易見之處所設置警告標示牌,並禁止非與從事作業有關之人員進入下列工作場所:一、…。二、處置大量低溫物體或顯著寒冷之場所。三、…。;雇主對於使用動力運轉之機械,具有顯著危險者,應於適當位置設置有明顯標誌之緊急制動裝置,立即遮斷動力並與制動系統連動,能於緊急時快速停止機械之運轉。;雇主對於下列機械部分,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應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一、…。五、電腦數值控制或其他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雇主對於鍋爐房或鍋爐設置場所,應禁止無關人員擅自進入,並應依下列規定為安全管理:一、…。四、應將鍋爐檢查合格證及鍋爐操作人員資格證件影本揭示於明顯處所;如屬移動式鍋爐,應將檢查合格證影本交鍋爐操作人員隨身攜帶。五、…。;雇主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 公司名稱
- 華膳空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海山路二段156巷22號
- 公司狀態
- 核准設立
- 營業項目
- 糕餅麵包製造,經營網路購物(食品、飲料類商品),普通倉儲經營,其他商品批發經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