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振企業有限公司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公告日期
- 20180330
- 處分日期
- 2017122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629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缺氧症預防規則第4條、第16條第1項及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3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從事缺氧危險作業時,未置備測定空氣中氧氣濃度之必要測定儀器,亦未採取隨時可確認空氣中氧氣濃度、硫化氫等其他有害氣體濃度之措施;未於當日作業開始前,量測該作業場所空氣中氧氣濃度、硫化氫等其他有害氣體濃度;對於第二種壓力容器之壓力表之刻度板上,未明顯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之位置。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