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股份有限公司(林坤泉)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251208 
處分日期
20251013 
處分字號
114年府勞檢字第1140289563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9條第6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電腦數值控制或其他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應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雇主對於搬運、堆放或處置物料,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應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並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雇主對物料之堆放,不得妨礙消防器具之緊急使用。;雇主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或作業之需要臨時將護欄、護蓋等拆除,採取防止因墜落而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