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陳志村)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公告日期
20251103 
處分日期
20250908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4312號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6條第1項第2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施工架上荷重之分配,施工架上不得放置或運轉動力機械及設備(捲揚機),以免因振動而影響作業安全;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工作台(由合梯與板料組成),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滾落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