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光志即天明畜牧場

主管機關
屏東縣 
公告日期
20250506 
處分日期
20250425 
處分字號
屏府勞動資字第11400948060;11400948061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勞動基準法第38條 
違反法規內容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罰鍰金額
4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