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陳文章)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公告日期
- 20231106
- 處分日期
- 20230927
- 處分字號
- 府勞職字第1126096936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84-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反事項
雇主使勞工使用危險物從事作業前,應確認所使用物質之危險性,採取預防之必要措施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雇主使勞工使用危險物從事作業前,應確認所使用物質之危險性,採取預防之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