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冠水電企業有限公司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公告日期
- 20180223
- 處分日期
- 2017120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40459702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未設置協議組織,將承攬人納入協議組織運作,又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有頭顱受創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作業,未「確實巡視」並「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規定,使進場勞工確實戴用適當之安全帽。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 公司名稱
- 利冠水電企業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山德里民安街128巷31號4樓
- 公司狀態
- 營業項目
- 電力設備器材批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