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富士全錄股份有限公司(本多雅)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150408 
處分日期
20150203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03383613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不符法定要件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