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三菱化學股份有限公司(関宏規)

主管機關
高雄市 
公告日期
20250422 
處分日期
20250217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14703239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塑膠膜自動包裝機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護罩、護圍等設備。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