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景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高雄市
- 公告日期
- 20200516
- 處分日期
- 20191218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8723339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違反事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於電動機設備之連接電路上未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以及未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樓樓梯旁廁所樑模板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致發生感電後墜落死亡職業災害。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