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景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高雄市 
公告日期
20200516 
處分日期
20191218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08723339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違反事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於電動機設備之連接電路上未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以及未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樓樓梯旁廁所樑模板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致發生感電後墜落死亡職業災害。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