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李耀魁)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公告日期
- 20200904
- 處分日期
- 20200709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96030400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4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因天災事變突發事件延長工時未於24小時內通知主管機關備查;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罰鍰金額
- 40000
- 備註說明
因天災事變突發事件延長工時未於24小時內通知主管機關備查;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