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李耀魁)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200904 
處分日期
20200709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960304001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4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因天災事變突發事件延長工時未於24小時內通知主管機關備查;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罰鍰金額
4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