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和水電行(林永方)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苗栗縣 
公告日期
20250310 
處分日期
20250211 
處分字號
府勞資字第1140007623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未依規定給付延長工時工資;延長工時超過法定上限;未有一例一休

罰鍰金額
60000 
備註說明